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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有那么多節日,是不是發個購物卡就可以了?給員工發福利這樣做合規嗎?
2021-07-14 17:00
企業為員工提供一定的福利項目和計劃,可以提高員工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提高員工及其家庭對企業和社會的滿意度,使全體員工安居樂業,維持社會穩定。但是,具體給員工發福利真的很麻煩,一年有那么多節日,可以發行購物卡嗎?給員工發福利是合規的嗎?
換個名字,購物卡的任何金額都可以發行嗎?不行,違法!
案例:成都市雙流縣委黨校以工會會員2015年度國家法定假日慰問和生日慰問的名義,在五一期間,購買發行購物卡,一次發行,每人1500元,共計31500元。同時,以重新發行工會會員2014年度國家法定假日慰問品和生日慰問品的名義,一次發行了25500元的購物卡。
分析:黨校利用五一機會,使用工會經費購買和發放購物卡,違反了嚴禁使用公款購買和贈送或接受各種商業預付卡、購物卡、電子禮品卡、消費券的相關規定;一次性發放1500元/人,違反了四川省總工會《關于貫徹全國總工會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其中要求基層工會組織每年節日(國家法定節日)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員工必需的一些日用品等)。每個會員的年平均總額應控制在1500元以內;以重新發放工會會員國家法定節日慰問品和生日慰問品的名義發放購物卡,違反了國家有關部委的《非法發放津貼補貼處分規定》和成都市紀委《關于廉潔過五一的通知》堅決反四風。
公司福利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更新和完善,始終保持其激勵和調整功能。給員工發福利不是發購物卡,要小心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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