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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津貼屬于企業福利嗎?
2021-04-21 16:47
在實際工作生活中,很多企業在夏天都會有相應的企業福利,比如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我們經常把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統稱為高溫費。很多人認為高溫津貼是防暑降溫費,只是名字不一樣。但其實高溫津貼≠防暑降溫費差別很大,很多人可能錯發/錯領了很多年。高溫津貼屬于企業福利嗎?HR真的知道嗎?
不同的法律定義
高溫津貼:2012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四部委聯合發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其中第17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進行室外露天作業,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防暑降溫費:2009年,國家財政部發布《關于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政企業〔2009〕242號)。第一條明確規定,企業員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員工提供的除員工工資、獎金、津貼、工資總額管理補貼、員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費用,包括支付給員工或員工的以下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一)支付給員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的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企業福利,包括員工因公外地醫療費用、暫時未實施醫療統一企業員工醫療費用、員工直系親屬醫療補貼、員工醫療費用、自營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午餐費用、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用、防暑降溫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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