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老總一直不發工資該怎么辦
2021-03-15 14:39
老總一直不發工資該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要求:“薪水理應以貸幣方式按月付款給員工自己。不可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的薪水。這里的“無端托欠”應了解為,用人公司無書面通知在要求時間內有意不付款員工薪水。
社會保障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對于“無端”作了清除性要求:“無端托欠”員工薪水不包括:
(1)用人公司碰到非人力資源能所抵觸的洪澇災害、戰事等緣故,沒法準時付款薪水;
(2)用人公司是因為生產運營艱難、周轉資金遭受危害,在征求本企業公會愿意后,可臨時到期付款員工薪水,推遲時間的最多限定可由各省市、自治州、市轄區社會保障行政機關依據全國各地狀況明確。別的狀況下欠薪均為無端托欠。
最終,假如員工要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員工理應在關于勞動仲裁產生一年內提到勞動仲裁申請辦理。員工假如對仲裁裁決結果不滿意的,理應在在遭受勞動者仲裁書起15日內提到是民事訴訟。
總而言之,在處理薪水難題上,假如能商議處理最好是商議處理,假如不好,就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但假如挑選勞動仲裁或起訴,員工理應保存有關直接證據證明。假如你對于此事也有別的疑惑,歡迎您到大家公司職工福利服務平臺官方網站提出問題,大家將盡早給你解疑釋惑。
拓寬閱讀文章:
員工離職后,企業不發工資該怎么辦
企業不準時發放工資該怎么辦
企業三個月不發工資歸屬于無端欠薪嗎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