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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間不加班被炒 勞動局干涉后回崗
2022-09-01 17:06
因哺乳期不能加班加點,煙臺開發區一女工被公司終止勞動合同。近日,在勞動局的強行干涉下,回家了12天女工又再次回到自身的崗位。
小趙在今年的8月初休滿90天生育假后,返回原單位上班。想不到,公司需要天天加班,無可奈何她尋找領導干部,了解哺乳期間能不能不加班。領導干部覺得,公司已按國家規定的給他放生育假,歇完生育假后,她就應當和其它員工一樣上班工作。因要喂奶寶寶,小趙連續兩天沒加班加點,領導干部便因其“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理由,解除與她的勞動合同書。小趙獲知這件事后投訴舉報到經濟開發區勞動局。
勞動局覺得,依據《勞動法》要求,女工在哺乳期沒滿一周歲的新生兒期內,不能分配其延長工作時間和晚班工作,公司分配其加班的作法顯著違背了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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