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欠薪又沒給辭職該怎么辦
2022-08-22 16:36
一、欠薪又沒給辭職該怎么辦
1.假如用工單位拖欠工資又沒給辭職的,員工能夠單方解除勞動關系,而且規定用人公司支付經濟補償和托欠薪水。經濟補償金則按照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期限,每滿一年付款一個月的工資規范向員工來付款。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員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能夠解除勞動關系: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給予勞動防護或是勞動條件的;
(二)未能及時全額付款勞務報酬的;
(三)未依規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管理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傷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此方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況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法規、行政法規規定員工能夠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他情形。
用人公司以暴力行為、侵害或是違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逼迫員工勞動的,或是用人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嚴重危害員工生命安全的,員工可以馬上解除勞動關系,無需要事前告之用人公司。
二、工資拖欠一個月該提出辭職嗎
工資拖欠一個月能夠離職。員工可以直接與用人單位協商,商議難以解決能夠向當地勞動監察組織投訴;或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勞動仲裁或提出訴訟,與此同時員工可以馬上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用人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公司理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的,向員工立即全額付款勞務報酬。用人公司托欠或者未全額付款勞務報酬的,員工應當依法向當地法院申請支付令,法院應當依法傳出支付令。
我希望未盡事宜能對你有一定的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難題能夠點擊進入按鍵資詢,或者去資詢知名律師。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