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公司要求離職不發獎金如何處理
2021-05-31 16:22
公司要求離職不發獎金如何處理
公司要求離職不發獎金是違反規定的。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工作合同終止或是停止后彼此的責任】用人公司理應在消除或是停止勞動合同書時出示消除或是停止勞動合同書的證實,并在十五日內為員工申請辦理檔案資料和社保關聯遷移辦理手續。
員工理應依照彼此承諾,申請辦理交接工作。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相關要求理應向員工付款經濟補償金的,在受理交接工作時付款。
用人公司對早已消除或是停止的勞動合同書的文字,最少儲存二年備查簿。
堅信大伙兒看過上邊詳細介紹后,針對怎么解決要注意什么的義務的法律法規擁有一定的掌握,假如你也有有關這些方面的法律問題,請找律師咨詢,她們會給你開展技術專業的解釋。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