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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代通知金的計算規范該如何規定的
2022-08-11 16:11
一、代通知金的計算規范該如何規定的
1、代通知金是按自己一個月工資的標準來計算的。代通知金指用人公司在明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動合同解除時應該提早一個月通告的情形下,倘若用人公司并沒有依規提早一個月通知的,以給付一個月薪水做為替代。
2、法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提早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告員工個人或是附加付款員工一個月薪水后,能夠解除勞動關系:
(一)職工生病或是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業原工作中,也無法從業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或是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轉變,導致工作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公司與勞動者商議,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具體內容達成共識的。
二、員工未提早30日通知函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就辭職,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嗎
1、勞動法明確了,員工提早30日通知函企業能夠解除勞動關系,這是員工法定的提早通知義務。
2、法律法規只明確了單位在三種特殊前提下解雇員工未提早30日通知函,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3、法律法規并沒要求員工沒提早30日通知函辭職,也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4、素來僅有企業向職工付款代通知金,而無員工向公司付款代通知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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