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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員工孕期借口拖欠工資該怎么辦
2022-08-09 15:52
一、公司以員工孕期借口拖欠工資該怎么辦
1、公司以員工孕期借口拖欠工資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孕婦的正常的出世查驗均受我國法律保護,薪水不可被亂扣。如仍被用人公司扣費,歸屬于違背國務院令有關規定,可去有關勞動行政部門體現舉報。
2、法律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女工在孕期不可以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公司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實,給予緩解工作量或是分配別的可以適應的工作。對孕期7個月以上女工,用人公司不可增加工作時長或是分配晚班工作,并應當在工作期限內分配一定的休息日。懷孕女員工在工作時長內進行孕期檢查,需要時長記入工作時長。
二、企業拖欠工資經濟補償員工是不是可以辦
可以的。
“用人公司有下列損害職工合法權利情況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付款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并可以責令其付款賠償費:
(1)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工資的;
(2)拒不支付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付款員工工資的;
(4)解除勞動關系后,未依照本法要求給與員工經濟補償金的。”
看得出,用人公司亂扣員工工資,要付款欠薪、賠償金(25%欠薪額),如果需要還需要付款賠償費(但是以導致具體危害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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