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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欠薪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2022-08-03 17:07
一、欠薪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1、用人公司無端托欠員工工資的,處罰規范如下所示:
(1)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付款勞務報酬。
(2)逾期不支付的,勒令用人公司依照應付金額50%之上1倍以下的規范向職工付款賠償費。
(3)假如是拒不支付勞務報酬的,組成違法犯罪,能夠追究刑事責任。
2、法律規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公司有下列個人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各自責令限期付款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員工薪水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的差價或是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逾期不支付的,勒令用人公司依照應付金額50%之上1倍以下的規范測算,向職工加付補償金:
(一)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工資報酬的;
(二)付款員工的工資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的;
(三)解除勞動關系未依規給與員工經濟補償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拒不支付勞務報酬罪】以轉移財產、潛逃等手段躲避付款勞動者的勞務報酬或者有水平付款且不付款勞動者的勞務報酬,金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勒令付款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留,處以或是單處罰金;造成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企業犯前款罪的,對單位被判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管理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按照前述的規定懲罰。
有前2款個人行為,并未造成后果,在移送起訴前付款勞動者的勞務報酬,并依法擔負相對應承擔責任的,可以減輕或是免除處罰。
二、什么是拖欠工資
根據勞動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所說“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公司無正當理由扣除員工勞動所得薪水(則在員工已給予正常勞動前提下,用人公司按勞動合同規定標準的理應支付給勞動者的所有勞務報酬)。
拖欠工資不包含下列減發放工資的現象:我國的法律、政策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依規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中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公司依規制訂并且經過職工監事批準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推行薪水與經濟收益相關聯的企業,經濟收益下降時,薪水務必下幅的;因員工請事假所減發的工資等。
用人公司以下代繳員工的工資,不屬拖欠工資的范疇:用人公司代收代繳員工個稅;代收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法院判決書、判決中要求代繳的贍養費、撫養費;法律法規、法規規定能從員工薪水中扣除的其它雜費。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用人公司無端托欠員工工資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付款勞務報酬。逾期不支付的,按應付金額50%之上1倍以下的規范向職工付款賠償費。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我希望未盡事宜能對你有所幫助,假如你還有其他的難題能夠點擊進入按鍵資詢,或者到資詢知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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