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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減稅降費福利升華為制度性紅利嗎?
2022-07-26 15:25
在一季度已降費2000億元的基礎上,前天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推六大減稅舉措,加上全面推進營改增試點前四個月翹尾減收,預計再減稅3800億。
減稅降費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從后危機時代到新經濟周期的轉型期增強企業競爭力、提振國家競爭力,以便在新經濟周期領跑全球市場的應有之義。簡言之,減稅降費是送給企業的禮包和福利,在讓企業有減負獲得感的同時,也要“蝶變”為制度性紅利。
降費已經成為市場經濟時代的社會共識。“讓自己過苦日子,給市場主體減負”,從各級權力部門消、降名目繁多的行政性收費和基金,到普通民眾社保繳費的降低,都在形成集體、有意識的親商環境。同時,我國社會也在推進優化財稅體制、機制的改革,促使稅費合一體制向法治規范和契合市場規則的公平稅負方向轉變。
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減稅的舉措亮點在于,推進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即從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將農產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降至11%。同時,對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入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避免因進項抵扣減少而增加稅負。減法、加法同時做,使包括糧食、植物、林木、水產、鮮奶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等項目所涉的市場主體能夠有實實在在的減負獲得感。
上述項目多是居民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必需品,以及涉農項目。給予市場主體減稅優惠可以傳導至市場終端的公眾,凸顯了減稅降費福利施行的一貫原則,多向實體經濟、小微涉農,以及和民生關切緊密的市場傾斜。這也是定向、積極的財政政策——與前兩年定向的貨幣政策一樣,折射政策面精準關切實體的苦心。
宏觀經濟不能靠虛擬經濟的虛假繁榮支撐,亦不能依賴壟斷產業和極少數巨無霸市場主體,那都是不可持續的。中國宏觀經濟的基礎是實體經濟為本,而且是和新市場、新技術對應的實體經濟。因而,多種所有制下的市場主體要相互滲透和充分競爭;新興業態下的共享經濟新模式也要互聯互通——既要成為傳統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動力,又要變成“兩創”的產業孵化器。
在國際經濟復蘇乏力、經濟增長面對多種不確定性的大環境下,全球都在減稅降費。在我國,2014年、2015年兩年度,減稅降費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均超過1000億;2016年,通過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全年降低企業稅負5700多億元,并且所有行業實現稅負只減不增。盡管如此,由于稅制設計的不合理,尤其各類行政性收費項目過多過濫,加之地方執行力不夠,數千億的減稅降費撒到整個市場后,市場主體并未有太強的獲得感。正因為如此,減稅降費依然是我國施政的重點,可以說將伴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全過程。
第一季度的成績單不錯,經濟增長速度為6.9%。這其中,就有減稅降費的成果。但是,穩增長的動力源中,消費市場雖然成為主動力——貢獻率八成左右,可來自樓市的消費刺激也占了很大比例。因而,如何實現中國經濟又快又好的穩增長,似乎還需要實體經濟更好、更強一些。
讓實體經濟更強大,除了給樓市降虛火,給資本市場戴上監管“籠頭”,更重要的是讓實體經濟沉下心來做實業,讓各路資本放下心來進入實體經濟領域。就此而言,樓市調控也好,減稅降費也罷,還是處于政策性施惠——“授之以魚”的初級階段。就長期而言,通過財稅體制改革,形成符合法治規范和市場訴求的制度,才是“授之以漁”的市場紅利。
由此亦顯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依然任重道遠。
作者張敬偉系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本文刊于4月21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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