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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放假期內扣工資合法嗎?
2022-07-11 16:27
一、春節放假期內扣工資合法嗎?
公司放假扣工資不科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薪水理應以貨幣形式按月付款給員工自己。不可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的薪水。
第五十一條 員工在規定假期日和婚喪假期內及其依規參與社會實踐活動期內,用人公司理應依規支付工資。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公司不可亂扣員工薪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能夠代繳員工薪水:
(一)用人公司代收代繳的個稅;
(二)用人公司代收代繳的應由職工本人壓力的各類社會發展保費;
(三)法院判決書、判決中規定代繳的贍養費、撫養費;
(四)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要求可以從員工薪水中減除的其它雜費。
第十六條 因員工個人緣故給用人公司導致財產損失的,用人公司可根據勞務合同的訂立規定其賠付財產損失。財產損失的賠付,可從員工自己的薪水中扣減。
但每月扣減的一部分不能超過員工當月薪水的20%。若扣減后的剩下薪水一部分小于本地月最低工資規定,則按最低工資付款。
二、企業在什么情況下能夠扣工資?
勞動合同法明文規定“薪水理應以貨幣形式按月付款給員工自己。不可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的薪水。”可是,用人公司在指定的情況下還可以扣減員工薪水。
1、用人公司不可亂扣員工薪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能夠代繳員工薪水:
(1)用人公司代收代繳的個稅;
(2)用人公司代收代繳的應由職工本人壓力的各類社會發展保費;
(3)法院判決書、判決中規定代繳的贍養費、撫養費;
(4)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要求可以從員工薪水中減除的其它雜費。
2、因員工個人緣故給用人公司導致財產損失的,用人公司可根據勞務合同的訂立規定其賠付財產損失。財產損失的賠付,可從員工自己的薪水中扣減。但每月扣減的一部分不能超過員工當月薪水的20%。若扣減后的剩下薪水一部分小于本地月最低工資規定,則按最低工資付款。
綜合性上邊常說的,放年假期內只需是正常的歇息日期,那樣用人公司是沒有權利開展扣減的,假如存有無端的扣除工資,那樣是要擔負起法律法規的義務,假如用人公司不付款,那樣是可以向勞動局檢舉,這樣才能確保到員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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