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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實習期的薪水如何確定
2021-05-24 15:42
實習期的薪水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書能夠 承諾實習期,但最多不可超出六個月。在勞動合同書中承諾實習期,一方面能夠 維護保養用人公司的權益,為每一個崗位尋找適合的員工,實習期便是供用人公司調查員工是不是合適其崗位的一項規章制度,給企業調查員工是不是與錄取規定相一致的時間,防止用人公司遭到多余的損害。
依照法律法規,員工在實習期的薪水不可小于本企業同樣職位最少檔薪水或是勞動合同書承諾薪水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可小于用人公司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資標準規范。
實踐活動中,許多用人公司,運用實習期便宜獲得人力資本,將實習期的薪水定得很低,比較嚴重危害了員工的合法權利。勞動法的施行,在實習期的標準工資中作了確立的要求,為員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給予了法律規定。假如本企業同樣職位最少檔薪水或是勞動合同書承諾薪水的80%與用人公司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資標準規范三者不一致的,則三者取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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