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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怎樣扣罰員工
2022-06-15 17:10
單位罰款違法。從2008.1.15起國務院已經廢止原《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從此企業單位不得對勞動者進行罰款、記過、警告、留廠察看、開除等行政處罰,否則違法。
二、用人單位可代扣工資的情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另外,以下減發工資的情況也不屬于克扣:
(1)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
(2)依法簽定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
(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經職代會批準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4)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系,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5)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
三、相關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用人單位不得給予勞動者扣除工資的處罰,否則即為違法,但在一些相應的法律規定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法規定代扣工資。上述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勞動法規定怎樣扣罰員工”的相關內容。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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