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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最低工資標準能仲裁嗎
2022-06-13 16:24
由于公司發放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保障工資,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并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發放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去勞動仲裁可以主張什么內容可以主張補足差額,解除合同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務院《最低工資規定》第三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低于最多工資標準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限期內不改正的,責令按應補足的差額的50%—100%支付賠償金。
三、哪些情況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低于最低工資標準能仲裁嗎的相關內容。如果發現自己的工資低于最低標準的話,可以先和用人單位協商,讓其將自己的工資補齊,這樣會解決的快一些,要是用人單位不愿意補齊的話就只能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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