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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非全日制用工多個問題的建議的通告
2022-06-07 17:11
浙勞社勞薪〔2003〕155號
各市區、縣(市、區)工作(人事部門工作)人力資源保障、省部級各單位:
? 現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發送給你們,并指出下列填補建議,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從業在職研究生工作中的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從業在職研究生工作中的,均值每天運行時間應在4個小時之內,與此同時為一個以上用人單位給予在職研究生工作中的,每星期總計運行時間不能超過40鐘頭。
?二、用人單位招收員工從業在職研究生工作中,彼此正常情況下應簽署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書。但用人限期在一個月下列的,經彼此協商一致,可以簽訂口頭上勞動合同書。彼此必須承諾毀約責任的,理應簽訂書面形式合同書。
?三、在職研究生勞動合同書彼此被告方協商一致,可以隨時隨地提早消除或勞動合同解除。彼此可在勞動合同書中承諾通告另一方提早消除或勞動合同解除的時長,未承諾提早通告期的,任何一方都能夠隨時隨地提早消除或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書中有毀約承擔責任承諾的,違約方按約定擔負承擔責任;并沒有承諾的,彼此均不需付款經濟補償或合同違約金。
?四、已經從業全日制教育工作中的員工,不可再從業在職研究生工作中。員工與此同時為一個以上用人單位給予在職研究生工作中的,員工務必為相對應的用人單位傳統其商業機密,用人單位和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書中設置保密協議書,對用人單位導致立即財產損失的,員工要承當對應的承擔責任。
?五、用人單位務必準時全額付款在職研究生員工的薪水。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可以按鐘頭、日、周、月為企業清算,用人單位不可無端托欠或是亂扣。
?六、從業在職研究生工作中的員工理應參與基本上養老服務、醫保,正常情況下由員工參考城區個體戶或自由職業的方法社保繳納。用人單位想要為員工申請辦理基本上養老服務、醫保的,還可以由用人單位申請辦理。用人單位理應為從業在職研究生工作中的員工交納工傷險
花費,并依規享有工傷保險賠償。
?七、合適推行全日制教育勞派的用人單位,不可無端解雇全日制教育工作中的員工,改成在職研究生工作中的員工。用人單位招收在職研究生員工務必孑有地域管轄的勞保局門報備,在杭省下屬企業招收在職研究生員工,需經省社會保障廳報備。
?全國各地可融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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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非全日制用工多個問題的建議
一、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務關系
?(一)非全日制用工就是指以鐘頭計薪、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均值每天運行時間不超過5鐘頭總計每星期運行時間不超過30個小時的勞派。
?從業在職研究生工作中的員工,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確立勞務關系。用人單位與在職研究生員工確立勞務關系,理應簽訂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一般以書面簽訂。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個月下列的,經彼此商議允許,可以簽訂口頭上勞動合同書。但員工明確提出簽訂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書的,理應以書面簽訂。
?(二)員工根據依規建立的勞務公司派遺機構為別的企業、家中或自己給予在職研究生工作的,由勞動派遣機構與在職研究生員工簽訂合同。
?(三)在職研究生勞務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彼此商議明確,理應包含運行時間和限期、工作職責、勞務報酬、安全生產和工作標準五項必不可少條文,但不可承諾實習期。
?(四)在職研究生勞務合同的停止標準,依照彼此的承諾申請辦理。勞動合同書中,被告方未承諾勞動合同解除提早通告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隨時隨地通告另一方勞動合同解除;彼此承諾了合同違約責任的,依照承諾擔負承擔責任。
?(五)用人單位招收員工從業在職研究生工作中,理應在錄取后到本地社會保障行政機關申請辦理錄取報備辦理手續。
?(六)從業在職研究生工作中的員工檔案資料可由自己戶口所在地勞保局門的公共性職業分析組織托管。
?二、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
?(七)用人單位應該準時全額付款在職研究生員工的薪水。用人單位付款在職研究生員工的鐘頭薪水不能小于當地政府施行的鐘頭最低工資。
?(八)非全日制用工的鐘頭最低工資由省、自治州、市轄區要求,并報勞保局報備。明確和調節鐘頭最低工資理應綜合性參照下列要素:當地政府施行的月最低工資;企業應交納的基本上養老保險金和基本上個人醫療保險(當地政府施行的月最低工資未包括本人交納社會保險金要素的,還應考慮到本人應交納的社會保險金);在職研究生員工在工作中可靠性、工作標準和勞動效率、福利等層面與全日制教育學生就業工作人員相互之間的差別。鐘頭最低工資的計算方式為:
?鐘頭最低工資=〔(月最低工資標準÷20.92÷8)×(1 企業理應繳付的基本上養老保險金、基本上個人醫療保險占比之和)〕×(1 波動指數)
?(九)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可以按鐘頭、日、周或月為
企業清算。
?三、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
?(十)從業在職研究生工作中的員工理應參與養老保險金,正常情況下參考個體戶的社保繳納方法實行。針對已出席過養老保險金和創建個人帳戶的工作人員,前后左右繳費年限合并計算,跨城鎮職工遷移的,應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金關聯和個人帳戶的遷移、延續辦理手續。合乎退休條件時,按國家規定計發養老退休金。
?(十一)從業在職研究生工作中的員工可以以身份參與社會醫療保險,并依照工資待遇水準與交費水準相聯系的標準,享有對應的職工醫療保險工資待遇。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的具體措施由各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研究制定。
?(十二)用人單位應當相關要求為確立事實勞動關系的在職研究生員工交納職工工傷保險費。從業在職研究生工作中的員工產生工傷事故,依規享有工傷保險賠償;被檢測為殘廢5—10級的,經員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清算殘廢工資待遇及相關花費。
? 四、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糾紛解決
?(十三)從業非全國各地制工作中的員工與用人單位因執行勞動合同書引起的勞務糾紛,依照我國勞務糾紛解決要求實行。
?(十四)員工立即向別的家中或自己給予在職研究生工作的,被告方彼此產生的異議不適合勞務糾紛解決要求。
?五、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服務管理
?(十五)非全日制用工是工作用人機制的一種主要方式,是靈活就業人員的具體方法。各個勞保局門要十分重視,從有益于維護保養在職研究生員工的利益、有益于推動靈活就業人員、有益于標準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務關系考慮,融合當地具體,制訂對應的各項政策。要在勞務關系創建、工資支付、勞務糾紛解決等領域為非全日制用工給予現行政策引導和服務項目。[page]
?(十六)各個勞保局門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稽查工作中,對用人單位不依照本建議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書、小于最少鐘頭標準工資付款薪水及其托欠拖欠工資的個人行為,理應嚴厲查處,維護保養從業在職研究生工作中員工的合法權利。
?(十七)各個社保經辦人員組織要為在職研究生員工社保繳納交費給予方便標準,設立專業對話框,可以采用按月、季或大半年交費的方法,立即為在職研究生員工申請辦理社保關聯及私人帳戶的延續和遷移辦理手續;按照規定派發社保交費對賬單,立即付款各類社保工資待遇,維護保養她們的社保利益。
?(十八)各個公共性職業分析組織要積極主動為從業在職研究生工作中的職工給予檔案保管、社保代理商等服務項目,促進此項工作中順利進行。
???? 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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