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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測算
2021-05-18 15:40
在法定節假日的情況下,自身就應該是員工歇息請假的時間,但依據在我國法律法規的要求,這時用人公司在符合要求標準的狀況下,也是能夠 分配員工開展加班加點的。但是這時,分配了加班加點得話必須另外付款相對應的加班費才行。那到底如何對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測算呢?請追隨我一起在下文中開展掌握。
一、如何對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測算
依據《勞動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條要求:員工每日工作中不超過八小時,均值每星期工作中不可超出四十四鐘頭;用人公司因為生產制造的必須,經與公會和員工商議后能夠 增加上班時間,一般每日不可超出一小時;因尤其狀況必須增加上班時間的,在確保員工本身身心健康的標準下增加上班時間每日不可超出三小時;但每月不可超出三十六鐘頭;
a、分配員工增加上班時間的,付款不少于薪水的150%的薪水酬勞;
b、歇息日分配員工工作中又不可以分配調休的,付款不少于薪水的200%的薪水酬勞;
c、法律規定請假日分配員工工作中的,付款不少于薪水的300%的薪水酬勞。
現階段,國家規定的員工全年度月均值工作中日數和上班時間各自為20.92天宇167.4鐘頭,員工的日薪水和鐘頭薪水應按此開展換算。以某員工月職位勞動所得的薪水750元測算,日標準工資約為35.85元,鐘頭薪水約為4.48元。元旦節加班加點一天(8鐘頭),該員工加班費計算公式計算為:4.48元300%8鐘頭=107.52元;1月2日和3日加班加點二天(每日加班加點8鐘頭),該員工加班費計算公式計算為:4.48200鐘頭=143.36元。假如員工加班加點,用人公司無法依照相關要求付款薪水酬勞,員工可向各個社會保障監督組織 檢舉舉報。
二、同意加班加點是否有加班工資
依據《勞動法》及《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等有關要求,在我國現行標準的標準工時規章制度為每日工作中8鐘頭、每星期工作中40鐘頭。依照之上標準工時規章制度計發薪資待遇的,是計時工資規章制度。推行計時工資規章制度的用人公司,其加班費的付款應按下列規范付款薪水:
1、分配員工在日標準規定上班時間之外增加上班時間的,依照不少于員工自己鐘頭標準工資的150%付款薪水;
2、分配員工在歇息日工作中,而又不可以分配調休的,依照不少于員工自己日或鐘頭標準工資的200%付款薪水;
3、分配員工在法律規定請假節日工作中的,依照不少于員工自己日或鐘頭標準工資的300%付款薪水。
之上要求說明,用人公司付款加班費的前提條件是“用人公司依據具體必須分配員工在標準規定上班時間之外工作中”,即由用人公司分配加班加點的,用人公司才應付款加班費。要不是用人公司分配加班加點,而由員工同意加班加點的,用人公司根據之上要求可以不付款加班費。
實踐活動中,對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測算是很重要的,它是員工維護保養本身合法權利的反映。但是必須留意,如果是員工自身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得話,那這時是不可以向企業認為加班工資的。換句話說在同意加班加點的狀況下沒有加班工資。如果你一直在這些方面也有疑惑得話,何不立即撥電話資詢大家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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