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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討要加班費反而比加班還累
2022-05-17 16:34
媒體調查顯示,87%的兩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加班網友表示沒有加班費,這些人多供職于餐飲、交通等行業;因加班產生的勞動爭議,在勞動報酬爭議案中已超過20%。法律援助者表示,沒有得到加班費的勞動者,應該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日常工作,加班在所難免,總不能釘是釘鉚是鉚,小蔥拌豆腐一清二白。盡管加班很累,但是畢竟工作需要,尤其是逢年過節,加班更是不能缺少。比如,假期出行,旅游觀光,逛街購物,吃喝拉撒,衣食住行,沒有餐飲交通等行業的員工加班加點,很難讓人們的節假日快樂放松。
盡管以人為本,不提倡加班加點尤其是帶病堅持工作,但是,一部分人加班,一部分人休閑,總是擺脫不了的現實。盡管加班不能無度,強迫加班是違法的,但是,面對加班,人們還是聽任安排。面對現實,就不能回避加班。關鍵是,付出要得到回報,加班就應給報酬,令人糾結的是,每當節假日,官方都會提醒加班費,百姓都會感覺討要加班費被加班還累。如此惡性循環,讓人無可奈何,以至于有人慨嘆節日加班費只是個“美麗的傳說”。
“十一”之前,1500多名上海市民昨天接受網上抽樣調查,結果有31%受訪者表示長假期間需要加班。調查還發現,有近半勞動者曾經有過“加班不給加班費”的遭遇,而選擇“堅決維權”的僅占18%,多達57%的人選擇了放棄。為啥放棄?因為胳膊擰不過大腿,就業壓力如此之大,一旦討要加班費,不但被扣上“斤斤計較”的大帽子,還會惹得領導不高興,甚至被掃地出門。
最高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稱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后果。可是,記者采訪發現,在現實情況下,勞動者想證明自己加班的事實難度很高,再要去進一步證明單位故意隱瞞,那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就像節假日不許送禮一樣,總是提醒,卻很難制止。節假日加班既苦又累,而今討要加班費比加班費還要累,在人們無可奈何,期盼官方及時出手的時候,卻被告知,要自我舉證,自我圓夢。但是,面對用人單位的自圓其說,又落了個豬八戒照鏡子——里外不是人。一邊是每當節假日監管部門都要不厭其煩的提醒,對一邊是用人單位故意躲避加班費的行為,一邊是加班者拿不到加班費的苦累,法律的威嚴顯得蒼白無力。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一滴汗水,一份希望。勞動要給報酬,加班更要付費,為啥討要加班費反而比加班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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