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醒:
推行范疇
提升后的補貼規范
付款方法
管理規定
(一)推行范疇
我省二輕工行業系統軟件內的全民所有制當涂縣以上集體制企業,凡滿足條件的技術工種職位的固定不動工、同工同酬員工、方案內零工,可實行對應的艱難生產制造崗位補貼規范。
(二)提升后的補貼規范
甲級每天每人1.60元;乙等每人每天1.20元;丙等每天每人1.00元;丁等每人每天0.80元。
(三)付款方法
1.崗位補貼按事實上崗工作中日計發。具體運行時間不滿意兩小時的沒發;工作中滿兩小時的按大半天發送給;工作中滿6個小時以上按一個工作中日計發。
2.不推行崗位補貼的工作人員,因生產制造工作中必須,臨時性到推行崗位補貼的職位作業時,凡替班生產制造勞動力的,可按同技術工種的補貼規范實行。
3.員工因公外出、召開會議、學習培訓、探親訪友、婚、喪、病、請假等離去生產制造職位的,其離去職位的時間停收補貼。
4.享有崗位補貼者,務必做到經上一級部門許可的勞動定員預算定額規范,達不上規范者不發送給崗位補貼。
(四)管理規定
1.本要求未列技術工種不可私自推行艱難生產制造崗位補貼。假如因生產工藝流程、技術設備等情況不一樣或產生變化,需經公司主管機構核查,報上級社會保障、財政局、稅務單位準許后實行。
2.按以上要求付款的艱難生產制造崗位補貼,在薪水股票基金項下支出,納入成本費。
3.甲、乙、丙、丁四種補貼為高限規范。公司可依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在本技術工種內部結構按工作標準、義務尺寸調節。各種各樣崗位補貼只準下幅,禁止超出每一個技術工種的最大額度。實行的總數按具體推行的數量測算,其補貼金額不可提升本公司推行艱難崗位補貼總金額。
4.因提升補貼規范,而影響到公司銷售毛利的,不可調節承攬上繳每日任務。
[詳見山東勞動廳、財政廳、二輕廳《關于提高二輕企業艱苦生產崗位津貼標準的通知》(1993年5月8日魯勞發[1993]24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