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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懷孕之后應當加班加點嗎?
2022-01-13 16:47
一、 在懷孕之后應當加班加點嗎?
在懷孕可以不加班,假如工作中需要加班加點,可以申請辦理表明,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第七條 女工在懷孕期,所屬單位不可分配其從業國家規定的第三級精力勞動效率的工作和孕期禁忌從業的工作,不可在一切正常工作日之外增加工作時間;對不可以擔任原工作的,理應依據醫務人員單位的證實,給予緩解工作量或是分配別的工作。孕期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工,一般不能分配其從業晚班工作;在勞動時間內理應分配一定的休息日。孕期的女工,在工作時間內開展孕期檢查,理應算是工作時間。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要求
第四十條 公司單位在以下節日期內理應依規分配員工請假:
(一)元旦節;(二)新春佳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十一國慶;(五)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要求的別的請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公司單位應當以下規范付款超過職工一切正常運行時間薪水的工資酬勞:
(一)分配員工增加運行時間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酬勞;
(二)歇息日分配員工工作中又不可以分配調休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酬勞;
(三)法律規定請假日分配員工工作中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酬勞。
即平常夜里的加班工資是自己薪水的150%,雙休日日是200%,國家法定請假日是300%。但這僅僅國家規定的占比,加班工資派發額的關鍵是基數。
員工加班工資的數量可以由公司和員工商議來明確,不然公司應依照員工自己一切正常工作勞動所得的薪水明確。公司測算加班費的基數,最先應當工作合同約定的員工自己所屬職位相比應的標準工資明確。假如勞動合同書、集體合同都沒有承諾的,職工監事可與公司單位根據工資集體協商明確,商議結果應簽署薪水團體協議書(公司單位經準許實施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實行以上要求)。日工資計算是以數量除于每月均值規章制度工作中日數21.75天(有一些公司為便捷,按每月21天測算)。
女工在孕期是可以享有有關要求的支配權的,牽涉到相關事宜的解決上,還要依據具體的加班加點事宜來開展解決,尤其是公司單位未按規定的規范付款員工的加班費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開展合理合法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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