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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件工資可以不加班加點嗎?
2021-12-13 16:36
一、計件工資可以不加班加點嗎?
計件工資制是落實工資制方式的具體方式之一,是依照員工生產制造的合格品總數和公司要求的計件工資價格來測算酬勞的一種工資形式。
《勞動法》第三十七條要求:“對推行計件工資工作中的員工,公司單位理應依據此方法第三十六條要求的工時制度有效明確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酬勞規范。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作了明文規定,推行計件工資的員工,在進行計件工資預算定額每日任務后,由公司單位分配增加上班時間的,應各自依照不低于其自己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工資價格的150%、200%、300%付款其薪水。因而,推行計件工資工時制度的員工規定付款加班費,須達到下列標準:第一,規章制度上班時間理應進行計件工資預算定額。第二,規章制度上班時間另加點進行的勞動量依照計件工資價格的150%,歇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工作中的依照200%、300%的價格付款加班費。
二、計件工資加班費怎么算
1、第一,即使公司推行計件工資制,也不可以避開加班工資。針對推行計件工資制的公司,應當計件工資工時制度有效明確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酬勞規范。在進行計件工資預算定額每日任務后,由公司單位分配增加上班時間的,公司單位需付款加班費。假如企業在大半年以內分配補休的,則必須付款加班費。
2、第二,在進行計件工資預算定額每日任務后,由公司單位分配增加上班時間的,依照以下規范付款薪水:(一)公司單位依規安排員工在日法定標準上班時間之外增加上班時間的,依照不低于勞動合同書要求的員工自己鐘頭標準工資的150%付款員工薪水;(二)公司單位依規安排員工在歇息日工作中,而又不可以分配調休的,依照不低于勞動合同書要求的員工自己日或時間標準工資的200%付款員工薪水;(三)公司單位依規安排員工在法律規定請假節日工作中的,依照不低于勞動合同書要求的員工自己日或時間標準工資的300%付款員工薪水。
當員工和公司單位明確了勞務關系后,員工也是會給予對應的人力資本,與此同時公司單位也是必須依照承諾付款對應的勞務報酬,假如說在工作中期內員工有超出工作要求的時間后,公司單位也是要付款對應的加班工資用,實際會依據女職工的薪資來測算和第三方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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