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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合同后薪水如何賠償
2021-09-22 16:20
一、終止合同后薪水如何賠償
用人公司消除勞動合同書的,員工工作中每滿一年的,用人公司要給與一個月薪水作賠償,最多不超過12個月,假如不法消除勞動合同書的,給與二倍經濟補償金。
二、有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金】有下面情況之一的,用人公司應該向職工支出經濟補償金:
(一)員工按照此方法第三十八條要求消除勞動合同書的;
(二)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第三十六條要求向員工明確提出消除勞動合同書并與員工協商一致消除勞動合同書的;
(三)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第四十條要求消除勞動合同書的;
(四)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要求消除勞動合同書的;
(五)除用人公司保持或是提升勞動合同書承諾標準續簽勞動合同書,員工不同意續簽的情況外,按照此方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要求停止固定不動時限勞動合同書的;
(六)按照此方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要求停止勞動合同書的;
(七)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規定的其它情況。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的測算】經濟補償金按員工在本部門工作中的期限,每滿一年付款一個月薪水的規范向職工付款。六個月之上未滿一年的,按一年測算;不滿意六個月的,向職工付款大半個月薪水的經濟補償金。
員工月薪水高過用人公司所屬市轄區、設區的市級政府發布的本區域上本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向其付款經濟補償金的規范按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金額付款,向其付款經濟補償金的期限最多不超過十二年。
此條所稱月薪水就是指員工在工作合同終止或是停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收入。
第八十七條【違背消除或是停止勞動合同書的法律依據】用人公司違背公司法規定消除或是停止勞動合同書的,理應按照此方法第四十七條要求的經濟補償金規范的二倍向職工付款賠償費。
之上專業知識就是說我們對有關法律問題開展的解釋,用人公司消除勞動合同書的,員工工作中每滿一年的,用人公司要給與一個月薪水作賠償,最多不超過12個月,假如不法消除勞動合同書的,給與二倍經濟補償金。假如必須法律法規領域的協助,閱讀者能夠 到開展資詢,有專業性的刑事辯護律師給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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