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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月薪水一起發違反規定嗎
2021-09-01 16:05
2個月薪水一起發違反規定嗎
根據在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員工的薪水是按月付款的,假如用人公司無端2個月才發放工資的,是歸屬于違背勞動合同法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薪水應該以現金方式按月付款給職工自己。不可拖欠或是無端托欠職工的薪水。
薪水應該以現金方式按月付款給職工自己。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也應對這樣的狀況要求,薪水應該以法定貨幣付款,不可以實體及商業票據取代貸幣付款。在這兒,法律法規對薪水的付款的方式是十分明確而毫無疑問的,沒有一切除外標準,因而,公司需要以現金方式付款員工薪水,任何理由以物品或商業票據付款薪水的行為全是非法的。
之上專業知識就是說我們對有關法律問題開展的解釋,根據在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員工的薪水是按月付款的,假如用人公司無端2個月才發放工資的,是歸屬于違背勞動合同法的情況。閱讀者假如必須法律法規領域的協助,熱烈歡迎到開展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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