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企業什么情況能夠扣除薪水
2021-08-03 17:11
一、企業什么情況能夠扣除薪水
在我國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要求,不可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的薪水。亂扣員工薪水,是用人公司違反規定或違背勞動合同書、集體合同的承諾,沒有書面通知扣除員工勞動所得薪水酬勞的個人行為。除法律規定容許代繳薪水的狀況外,用人公司一律不可亂扣或無端托欠員工薪水,不然,要擔負相對應的法律法規不良影響。
依據相關勞動法規,在以下狀況下,容許用人公司減發員工薪水:
(1)我國的法律法規、政策法規中明文規定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要求,用人公司能夠代收代繳員工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
(2)依規簽署的勞動合同書中有明文規定的。如彼此在合同書中承諾,員工病事假只有享有病假工資,這類狀況下能夠減發放工資。
(3)用人公司依規制訂并經職代會準許的廠規、廠紀中有明文規定的。如經職代會準許的廠規中,要求員工違背工作紀律,能夠給予處罰處罰(但不可以超出國家規定的扣減額度規范)。
(4)公司職工薪酬與經濟收益相聯絡,經濟收益下幅時,薪水務必下幅的(但付款員工薪水不可小于本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規范)。
(5)因員工請事假等相對應減發放工資等。
二、企業扣除薪水有什么限定
法律法規對用人公司扣減員工薪水的金額作了約束性要求:用人公司對員工違法亂紀處罰的額度,一般不可超出自己月標準工資的20%;因員工自己緣故給用人公司導致財產損失的,用人公司能夠依照勞動合同書的承諾規定其賠付財產損失。財產損失的賠付,可從員工自己的薪水中扣減,但每月扣減的一部分不可超出員工當月薪水的20%。若扣減后的剩下薪水一部分小于本地月最低工資標準規范,則按最低工資標準規范付款。
依照我國的要求用人公司必須為員工選購個人社保,但個人社保中的一部分花費也是由員工來擔負的,因此 就很有可能發生用人公司代繳薪水的狀況,而此外有一些員工的薪水酬勞早已做到了要求的納稅標準,這時通常也是由用人公司來代繳薪水酬勞的個人所得稅。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