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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成都九級工傷賠償規范——54543元
2022-09-01 17:14
一、賠付根據:
1、《工傷保險條例》
2、《四川省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3、《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
二、測算規范:
依據2009年工作統計年報并且經過省統計局核準,成都2009年所有企業社平工資(即原城區社平工資)為27272元。
三、賠付新項目: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個月本人工資
2、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需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16個月薪水
3、醫療費用:以實際產生為標準
4、陪護費:生活無法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必須護理的,由所在單位承擔;經檢測必須護理的,依照護理依賴水平其規范分別是統籌地區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的50%、40%或是30%。
5、住院治療伙食補助:本公司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化的70%
6、停工留薪期薪水:在停工留薪期內,原薪水福利工資待遇不會改變等
7、殘疾輔助器具費:由職業病鑒定聯合會決定是否必須殘疾輔助器具,需要花費依照國家規定規定執行
四、賠償費用測算:
1、以成都2009年平均收入為基礎,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為36362.6元(16個月薪水);
2、假如員工本人工資相當于成都市市平均工資,那樣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8181.3元(8個月)
3、前二項總計為54543元
4、別的各類往往以所發生的額度為標準,變化比較大,故未列入測算
五、表明:
由于員工個人工資差別及住院等問題的不一樣,因此事實上九級傷殘是難以有真真正正統一的賠償的,故該規范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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