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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傷工資是怎么計算
2022-08-17 16:25
一、因工受傷工資是怎么計算
1、因工受傷的工資一般是按職工的原薪水福利工資待遇計算的,員工在停工留薪期內,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勢比較嚴重或是情況特殊可以稍微增加,但增加不能超過12個月
2、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中遭到事故傷害或是患職業危害必須暫停工作接納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薪水福利工資待遇不會改變,由所在單位按月付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勢比較嚴重或是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職業病鑒定聯合會確定,可以稍微增加,但增加不能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鑒定工傷等級后,不發原工資待遇,依照此章的相關規定享有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還需治療的,再次享有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必須護理的,由所在單位承擔。
二、返聘人員因工受傷算得上工傷事故嗎
1、返聘人員和單位中間理應按雇傭關系解決,即并沒有認定工傷的概率。
2、依據工作法律的規定,退休后的員工再和企業創建用工關系的,一律以雇傭關系看待。返聘人員和原公司中間所形成的是雇傭關系而再也不是勞務關系,雖在退休之后從業工作也不屬法律意義上規定的員工。因而,重新聘用后負傷也不歸屬于《工傷保險條例》中工傷鑒定的對象。因而不可以認定為工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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