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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亂扣欠薪個人行為如何處理
2022-08-15 16:21
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亂扣欠薪個人行為如何處理
1、用人公司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工資報酬的,按以下情形解決:
(1)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各自責令限期付款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2)逾期不支付的,勒令用人公司依照應付金額50%之上1倍以下的規范測算,向職工加付補償金
2、法律規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二、用工單位拖欠工資如何處理
在用工單位拖欠工資的情形下,員工先要和用人公司商議,假如商議無法解決,則能通過下列法律程序去解決:
(1)向當地勞動監察組織投訴;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勞動仲裁,需注意,需在勞務糾紛產生之日起60日內向型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提出書面申請;
(3)根據訴訟途徑處理。這到底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能夠向法院提出訴訟;二是經訴訟后都聽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公司不執行的,民工可申請法院執行;三是歸屬于勞務公司借款類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用人公司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工資報酬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各自責令限期付款勞動者的工資報酬;逾期不支付的,勒令用人公司依照應付金額50%之上1倍以下的規范付款賠償費。我希望未盡事宜能對你有所幫助,假如你還有其他的難題能夠點擊進入按鍵資詢,或者到資詢知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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