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提起訴訟期內薪水是不是開展派發
2022-08-08 15:36
一、提起訴訟期內薪水是不是開展派發
1、在勞動爭議仲裁期內,若員工有照常上班的(表明勞務關系續存,并有照常上班),則員工有權要求支付工資。若員工沒有上班也未向用人公司請有薪假,或已經跟用人公司停止及解除勞動有關系的,一般情況下都是沒有工資的,用人公司可以不用付款。
2、可是,假如由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員工提到“規定恢復勞動關系”的訴訟或訴請的,最后員工要求得到支持的,訴訟或訴訟期間,企業應按照員工照常上班向其付款勞務糾紛期內薪水。若員工并沒有提到這些方面的請求,僅僅規定停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或賠付,則就不可以再需要付款訴訟期間的工資了。
3、綜上所述,訴訟期內需不需要付款員工薪水,關鍵看好多個標準:一是看勞務關系是不是續存;二是看員工是否有給予正常勞動;
4、法律規定:《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二全文》第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對下列情形,視作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勞務糾紛產生之日”:
(一)在工作關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支付工資異議,用人公司能夠證明早已通知函員工不付工資的,通知函送到之日為勞務糾紛產生之日。用人公司不可以證明的,員工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務糾紛產生之日。
(二)因消除或者終止勞務關系造成的爭議,用人公司不可以證實員工接到消除或者終止勞務關系通知函的時間,員工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務糾紛產生之日。
(三)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福利工資待遇等異議,員工能夠證明用人公司服務承諾支付的期為消除或者終止勞務關系后實際日期,用人公司服務承諾付款之日為勞務糾紛產生之日。員工不可以證明的,消除或者終止勞務關系之日為勞務糾紛產生之日。
二、用工單位拖欠工資該怎么辦
1、向當地勞動監察組織投訴;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勞動仲裁,需注意,需在勞務糾紛產生之日起60日內向型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提出書面申請;
3、根據訴訟途徑處理。
三、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期間怎么計算
1、雙倍工資的仲裁時效理應從沒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滿一年的當日起測算;
2、用人單位自用人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作用人公司與勞動者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務合同;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人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理應要求向員工每月付款二倍的工資,并視作自用人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早已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務合同。
總的來說,簡單說訴訟期內需不需要付款員工薪水,一是看勞務關系是不是續存;二是看員工是否有給予正常勞動,假如兩個都是,那就是不容置疑要支付工資的;反過來則不必須。我希望未盡事宜能對你有所幫助,假如你還有其他的難題能夠點擊進入按鍵資詢,或者到資詢知名律師。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