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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是否要繳稅
2022-07-29 15:55
一、代通知金是否要繳稅
1、代通知金歸屬于薪資收入,應按個稅征收率繳稅。綜合所得稅,可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代通知金理應按照該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待遇明確。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第一款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稅,理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1)薪水、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6)貸款利息、股利分配、紅利所得;
(7)產出讓所得的;
(8)然所得的。
二、通告金解除勞動關系應注意些什么
1、雙方的勞動合同解除之日為通告領到附加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當日,解除勞動關系的時間不用測算到通告之日后30天。
2、針對是采用提早30日通知函方法終止合同或是付款代通知金后終止合同,決定權在用人公司,用人公司可以根據勞務關系履行的具體情況做出隨意選擇。
3、用人公司挑選附加付款代通知金解除勞動關系的,其附加支付的代通知金理應按照該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待遇明確。《勞動法》對用人公司非過錯性解雇只明確了提早30日以書面形式通告員工自己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但實際實施過程中,有些地區按照計劃,以附加付款一個月工資的提前通知金的形式而及時消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書,也達到了好一點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詳盡仍是要看取得的代告知金的金額多少錢。如果在本地上年度社平工資3倍以內的,那樣也不要求繳稅,否則的話將會對超過的部分依法納稅。即便勞動合同解除,也可以附加領到一個月的代通知金。我希望未盡事宜能對你有所幫助,假如你還有其他的難題能夠點擊下方按鍵資詢,或者到資詢知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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