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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雇工資怎么算
2022-07-28 15:53
一、被解雇工資怎么算
1、員工被解雇的,薪水按下列情況測算:
(1)未支付的薪水理應按具體理應付款的薪資開展測算;
(2)假如是經濟補償金的薪水,按解除勞動關系前12個月的平均收入測算;假如平均收入超出本地區上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按三倍測算。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二、被企業無故辭退了怎么辦
1、被企業無故辭退的,員工能夠申請仲裁,規定該用人公司付款托欠的薪水、保證金、違法解除的賠償費、薪水、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上崗的第2個月逐漸,較多11個月)、加班費等;從員工辭職逐漸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務糾紛,有證明勞動關系的直接證據是重要,比如工作牌或工牌(最好是蓋有公司章)、銀行卡交易明細、工資單、有企業名稱的工作服、去地方稅務局打印出并蓋公章的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用人公司給你申請辦理的臨時居住證、考勤表、社保交納紀錄、工作任務單、朋友證詞(辭職在職人員的都能夠)、同步錄音錄像或是其他有了你名稱和公司章或老總簽名的書面報告等;
3、申請仲裁,立案偵查時需帶上仲裁申請書、身份證掃描件、有關直接證據、用人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或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立案后,開庭審理,隨后協商,協商不了仲裁委會下發裁決書。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要求,被用工單位辭退的,員工薪水牽涉到兩方面的。假如是未支付款的薪水,按現實必須繳納的工資核算;假如是經濟補償,按解雇前12個月平均收入測算,平均收入超出本地區上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按三倍測算。我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一定的協助,假如你也有其他問題能夠點擊下方按鍵資詢,或是到資詢知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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