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說風險抵押金,又叫擔保金,金額在2000元以上,一些神槍手的崗位,風險抵押金乃至幾萬塊。該筆錢或是在和應聘求職工作人員簽訂時扣除,或是按月從員工的薪水中扣減。也有的公司乃至沒收應聘求職員工的身份證件或別的有效身份證件。公司扣除風險抵押金的效果是什么呢?大多而言,她們是想借此機會來管束員工,讓她們能夠更好地為公司工作中。與此同時可以預防被錄取的應聘者把公司當做貯備,暗中到其他企業面試。甚至有,某些公司單位基本沒有新的崗位,而把錄取員工只是做為籌資的方式。 公司向應聘者扣除風險抵押金的作法比較嚴重違背了勞動法規,侵害了勞動人民的合法權利,社會保障部公布的《關于嚴禁用人單位錄用非法收費的通知》就明確規定:“公司單位不可在招聘工人標準中要求本人交費內容。”假如應聘者碰到這樣的事情,可以向勞作行政機關檢舉,因而與公司單位產生的勞務糾紛,有權利向勞動爭議仲裁協會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