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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專家詳細說明國家法定假日員工加班加點有關工資待遇
2022-04-15 16:40
“國慶休假期內假如必須加班加點,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是日工資的三倍,休息天的加班工資是日工資的二倍。”員工如在這段時間加班加點,加班費必須分成兩大類測算。昨日,記者采訪了市人力社保局所屬單位,詳細介紹了2011年十一休假期內加班費的付款方式。
“十一”假日分成兩大類,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2011年國慶節放假分配為10月1日至7日放假了補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天)工作。10月1日-10月3日歸屬于國家法定節日,依照我國有關部門的要求,與所在單位簽訂合同的員工在這段時間假如加班加點,企業應計付員工日加班加點數量300%的加班工資,10月4日-7日,公司單位分配員工加班加點的,理應分配給加班加點職工調休,不可以調休的,給與日加班加點數量200%的加班工資。
北京人力社保局所屬單位詳細介紹,按當地最低工資1160元,員工10月1日-10月3日的加班加點日工資最少為159.99元/日,10月4日-10月7日的加班加點日工資最少為106.66元/日,7天第加班加點員工至少能拿906元。
加班費的數量和計算方式
■連接
基數一是依照勞作合同約定的員工自己標準工資明確;二是勞動合同書沒有承諾的,依照團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加點基數明確;三是勞動合同書、集體合同均未承諾的,依照員工自己正常的工作勞動所得的薪水明確。與此同時,加班加點基數不可小于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
當地人社廳單位注重,推行月工資制度的公司單位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開展換算,鐘頭薪水在日工資基本上除于8鐘頭開展換算。
■算錢
依照當地的最少月薪測算,日標準工資約為:1160元÷21.75天=53.33元/日。如在法律規定節假日加班,員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計算為:53.33元×300%×1天=159.99元/日;如在休息日加班加點,公司單位應最先分配員工調休,不可以布置調休的,員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計算為:53.33元×200%×1天=106.66元/日。員工假如連上去7天班,那麼最少能取得159.99元×3天 106.66元×4天=906.41元。
■消費者維權提醒
節假日加班,你的支配權了解多少?
每到國家法定假日,尤其是“十一國慶”和“新春佳節”這兩個“大假”,員工的請假權和加班加點賠償便變成社會輿論討論的話題討論,節假日加班,員工擁有什么支配權?下邊2個實例也許能給員工以啟發。
過節費不等于加班費
實例:小惠是某超市營業員。上年十一國慶,企業給每一位員工派發了500元過節費。假期期內,小惠等員工被分配加班加點二天。
過后,小惠尋找商場老總,規定付款國慶假期期內的加班費,但老總辯稱已給小惠等員工派發了過節費,故回絕再向小惠付款加班費。小惠不服氣,向人民法院提出了起訴。
人民法院審判后評定過節費屬公司單位的福利范圍,不屬于加班工資,遂宣判商場付款小玲日薪水3倍的加班工資。
評價:過節費是用人公司的一種福利現行政策,享有過節費員工不必給予附加工作中。而加班費則是計付員工在運行時間之外給予附加工作中的勞務報酬。依據在我國《勞動法》要求,員工擁有歇息的支配權,公司單位合理安排員工在節假日加班,使勞動者無法得到歇息,就務必全額向職工付款多倍于正常的薪水的加班工資。
不難看出,過節費和加班費徹底是兩碼事,不可以互相抵沖,一些企業以“過節費”或新鮮水果等食材來抵沖加班工資,是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
不可以以調休替代法定假日加班工資
實例:上年國慶假期期內,企業因工作必須分配員工加班加點。小趙被布置在10月1日和10月2日二天加班加點。假后,企業就發布一個通告,稱國慶期間加班加點的員工一律不付款加班費,而改成調休。小趙對于此事表明質疑,尋找領導干部規定付款加班工資。但公司領導卻對他說,你們盡管在十一國慶加班加點了,可是企業早已分配你們調休,這等同于你們沒有加班加點,因此企業壓根就不用向你們付款一切加班費。
評價:小趙所屬公司領導的表述是失誤的。公司單位能不能以“調休”替代加班工資也需要區別是在國家法定假日或是休息天加班加點。因為法律規定節假日加班是親朋好友相聚、全家老小闔家團圓的吉日,故其和休息天不可以等價。依據《勞動法》的要求,針對休息天加班加點,公司單位既可以結算加班費,還可以分配調休。但針對國家法定假日則務必付款加班費,而不能用調休來替代。依據國務院辦公廳《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要求,新春佳節、十一國慶、端午節等均歸屬于國家法定假日,故不可以調休替代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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