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工作年限需從什么時候算起
2022-04-11 17:15
近日,董先生來信向了解:“《勞動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就需要執行了,一些生產廠家對公司員工的工齡計算有多種多樣方式,尤其是那種原先與員工沒有簽訂合同的生產廠家,有的說盡管公司原先沒與員工訂合同,但《勞動合同法》執行后公司與員工訂合同時,員工原來在公司質量的本年度也應當算進工作年限;有的則說公司原來沒與員工訂合同,如今依據要求與員工訂合同,工作年限只有從合同生效算起起。不知道哪一種觀點恰當?”董先生還問:“有關簽訂合同書的日期,有的說和員工訂合同的辦理手續應在12月底前辦理,如拖到2008年1月1日后至1月底前訂,就超出了限期,1月份的薪水就需要翻倍付款;有的則說合同書是2008年1月1日逐漸執行,只需在1月份之內與員工訂完合同書,就并不是逾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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