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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期間工資和生育保險
2022-03-07 17:22
產假期間工資和生育津貼
一、產假期間工資 即一切正常出勤率狀況的薪資水平,不包含加班費以及他一部分,與此同時不可小于最低工資。
二、產假: 正常分娩90天,孕婦難產 15天,晚婚晚育 30天。
三、生育保險 生育津貼 = 生孕當月社保繳費基數/30*產假天數 員工社保繳費基數依照自己上一年月平均收入測算;小于上一年當地員工月平均收入60%的,依照上一年當地員工月平均收入的60%測算;高過上一年當地員工月平均收入3倍以上的,依照上一年當地員工月平均收入的3倍測算;自己上一年月平均收入沒法確認的,依照上一年當地員工月平均收入測算。 例如:北京2007年員工月平均收入3322元。 例一:張小梅,2007年月平均工資1000元,生育保險 = 3322 * 60% / 30 * 產假天數 = 5979.6 例二:王小花,2007年月平均收入3500元,生育保險 = 3500 / 30 * 產假天數 = 10500 例三:趙小華,2007年月平均收入15000元,生育保險 = 3322 * 3 / 30 * 產假天數 = 29898 備注名稱:1)以上舉例說明產假天數按90天; 2)假如男孩和女孩方都參與生育險,可按數量高的一方測算晚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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