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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合同到期是否有代通知金?
2021-12-20 16:47
眾所周知在進到企業以前一般企業都是會規定與員工簽合同,合同書一般全是會出現限期,假如限期到了便會與你再次簽署,那假如合同到期了員工沒有續期得話,是否有賠償費呢,那么就來了解一下假如合同到期是否有代通知金?下邊就來用心聽我的觀點。
一、假如合同到期是否有代通知金?
合同到期如果不續期得話,一般沒有代通知金,由于合同書上邊有清晰的合同到期時間。
可是假如沒期滿企業明確提出辭退得話,那應該是前30天向員工明確提出,假如不可以提早30天得話,那麼公司就務必向員工另付款一個月薪水做為代通知金,隨后也有經濟補償。
二、代通知金和不續期的合同書賠償金可以一起要嗎?
不能,二者并不是一回事兒。
代通知金是特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要求的在勞動合同書期限內的三種情況,公司單位提早三十日以書面通知通告員工自己或是附加付款員工一個月薪水后,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要求,公司單位理應向員工支出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書到期的,工作終止合同。公司單位不續期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要求,公司單位理應向員工支出經濟補償金。盡管沒有要求務必提早一個月通告,可是或是需要有一定的余量。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面情況之一的,公司單位提早三十日以書面通知通告員工自己或是附加付款員工一個月薪水后,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一)員工生病或是因工負傷,在要求的診療到期后無法從業原工作中,也不可以從業由公司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任務的;
(二)員工不可以擔任工作中,通過專業培訓或是調節崗位,仍不可以擔任工作中的;
(三)工作合同生效時需根據的客觀條件產生重點轉變,導致勞動合同書沒法執行,經公司單位與員工商談,無法就變動勞動合同書內容達成共識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面情況之一的,工作終止合同:
(一)勞動合同書到期的;
(二)員工逐漸依規享有養老保險金工資待遇的;
(三)員工身亡,或是被法院宣告死亡或是宣告失蹤的
;(四)公司單位被依規宣告破產的;
(五)公司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勒令關掉、撤消或是公司單位決策提早解體的;
(六)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要求的其它情況。
三、合同到期能不能立即離開?
1、“合同到期 立即離開”:合同到期的,勞務關系當然停止,你當然可以馬上離開、無需提早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
2、如果你是在7月31日合同到期前提條件前離職離開的:才必須提早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實習期內提早3天)、通告期滿后才可以離開。
綜合性以上所講的,假如合同到期是否有代通知金?合同到期得話是沒有代通知金的,一般代通知金是在合同書沒有期滿的情況下,都沒有通告你將你辭退的,就可以有一個月的代通知金,因而,在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一定要看清期滿的日期是多長時間,以防會讓自已的權益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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