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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金如何繳稅,年終獎扣稅的內容?
2021-11-05 16:16
一.年終獎金如何繳稅
《我國稅務質監總局有關調整自己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繳個人所得稅技術難題的通告》中有要求,經營者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應直接做為一個月薪水,薪酬所得的測算繳稅:即先將員工當月內獲得的整年一次性獎金,除于12個月,按其商數明確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假如在派發年尾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所得的小于稅收法律要求的花費扣除額,應將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扣減“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所得額與花費扣除額的差值”后的賬戶余額,按以上方法明確整年一次性獎金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國稅總局有關責任人詳細介紹,經營者2011年9月1日(含)之后具體獲得的薪水,薪酬所得的,應可用新稅法的扣減花費規范和稅率表,測算交納個人所得稅。新個稅法執行后,月收益少于3500元(扣減“三險一金”后)的工薪階層不會再交納個人所得稅。
經營者2011年9月1日前具體獲得的薪水,薪酬所得的,不管稅金是不是在2011年9月1日之后由義務人申請進庫,均應可用原稅收法律的扣減花費規范和稅率表,測算交納個人所得稅。
二.年終獎扣稅的內容
測算牽涉到的內容
涉及到稅款的內容:標準工資,公積金,社會養老保險,醫保,失業險,工傷險,生育險,獎勵金(含年終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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