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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加班費有訴訟時效期間嗎
2021-10-22 16:51
一.勞動合同書加班費有訴訟時效期間嗎?
不付款加班費是有訴訟時效期間的,關于勞動仲裁仲裁時效為一年,一般自勞務關系消除或是停止之日起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要求: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性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內從被告方知曉或是應該了解其權益被侵犯之日起測算。(第4款)勞務關系續存期內因欠付勞務報酬產生異議的,員工申請勞動仲裁不會受到此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內的限定;可是,勞務關系停止的,理應自勞務關系停止之日起一年內明確提出。”
二.勞動仲裁的步驟
關于勞動仲裁案子,理應自關于勞動仲裁仲裁委審理訴訟申請辦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做出裁定。員工對仲裁裁決提出異議的,能夠 自接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型人民檢察院提到起訴。
(一)申請辦理與審理
被告方申請辦理勞動糾紛訴訟理應遞交書面形式仲裁申請書。實踐活動中,仲裁申請書理應包含以下幾點:
1.申請者的名字.家庭住址和身份證號碼或是別的真實身份身份證號碼及其聯系電話;
2.異議人名字.居所及其法人代表或是負責人的名字.職位等;
3.產生異議的客觀事實.申請者的認為和原因等。
監察委員會在接到申請報告后,應在七日內核查做出審理是否的決策。
(二)開庭審理與裁定
1.仲裁庭應在開庭審理前5日內將仲裁庭的構成狀況.開庭時間.地址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告方;
2.被告方拒不出庭或沒經仲裁庭允許半途休庭的,對申請者依照撒訴解決,對異議人能夠缺陣訴訟;
3.開庭審理后應公布訴訟成員名單,了解是不是申請回避;
4.隨后被告方闡述并爭辯,最終開展裁定。
關于勞動仲裁案子,理應自關于勞動仲裁仲裁委審理訴訟申請辦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做出裁定。員工對仲裁裁決提出異議的,能夠 自接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型人民檢察院提到起訴。
加班費也歸屬于關于勞動仲裁的種類,因此對于加班費并無法立即提到民事案件,一般是必須通過地方的勞動仲裁單位開展訴訟的。但是,許多情況下在勞務關系續存期內就逐漸索取加班費,雖然法律法規上不允許企業以此為由解雇員工,但對日后的作業也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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