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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員工福利發放的常見錯誤
2021-03-16 16:10
職工福利發放失誤,一般是由于操作不當,溝通不到位等原因,企業員工福利平臺整理了以下三種常見的員工福利發放失誤,希望能對HR朋友們有所幫助。
(1)未提供法定津貼。如果沒有繳納社會保險,沒有支付加班費,沒有安排法定的帶薪年假,沒有支付高溫員工高溫津貼等等。職工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而發生糾紛。
(2)拒絕支付約定的福利。這一現象一般發生在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其中有些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福利待遇,如超過法定帶薪年假天數的福利待遇、年終獎待遇、附加津貼待遇等,但在實際執行中,企業卻因種種原因不能發放上述約定的福利待遇,致使職工反悔而提出起訴。
第二種情況是員工福利發放錯誤:應發少發。
企業員工福利平臺指出這種情況是上述情況的延伸,是由于企業在實施福利待遇過程中,沒有實施到位而造成的。
例如,企業向員工提供法定福利,但沒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執行,最常見的情況是,低于法定標準,即通常所說的“低繳社保、低繳公積金”的五險一金的繳納基數,或者沒有足額的法定帶薪年假,或者雖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了某些補充福利,但支付的比例或數額低于原來約定的數額。這兩種情況都容易引起爭議。
第三種情況是員工福利發放錯誤:應發錯發。
公司福利平臺指出,由于福利發放不當引發的糾紛,企業知情后往往后悔莫及。這種情況與第一種情況相比,其本意并不十分相同。
對于前兩種情況,即應發而未發或少發福利的情況,有許多企業都是有意為之,即明知這樣做是不合法的,但為了降低用工成本或約束員工,硬著頭皮選擇了這條路。
但是,企業員工福利平臺認為,這種情況卻并非如此,這種情況常常是由于HR對法律不熟悉或不了解造成的,這就要求我們對公共福利進行一定的風險控制,加強知識儲備,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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