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在家里休假有薪水嗎
2021-09-14 16:08
《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要求:
對己經產生甲類傳染病病案的場地或是該場地內的指定范圍的工作人員,所在城市的縣級以上地區市人民政府能夠 執行隔離措施,在防護期內,所屬單位不可終止付款其防護的時候的工作中酬勞。
“對新式新冠病毒傳染的肺部感染病人、疑是患者、密切接觸者在其防護醫治期內或密切接觸期內及其因政府部門執行隔離措施或采用別的應對措施造成不可以保證正常的工作的企業員工,公司應該付款員工在這段時間的工作中酬勞”。
因而,不論是防護醫治、自我隔離觀查14天,或是因別的應對措施而無法保證正常的工作,企業理應視作給予正常的工作并付款標準工資、獎勵金、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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