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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國慶節加班加點工資怎么算
2021-08-09 17:33
一、十一國慶節加班加點工資怎么算
國家人社部就2020年十一國慶、中秋節假期加班費測算難題開展確立。
1、10月1日至4日,用人公司分配員工加班加點的,應按不少于薪水的300%付款加班費酬勞。
2、10月5日至8日,用人公司分配員工加班加點的,先要分配調休;不可以分配調休的,應按不少于薪水的200%付款加班費酬勞。
3、在10月1日至8日期內,用人公司未分配員工工作中的,按原來薪水計發方法解決。
二、其他加班加點工資怎么算
國家法定假日:按不少于員工自己按上一個月的均值日工資或鐘頭薪水的300%再行付款加班費
節假日加班薪水=加班費的測算數量÷21.75×300%
雙休日:按不少于員工自己按上一個月的均值日工資或鐘頭薪水的200%再行付款加班費
雙休日加班費=加班費的測算數量÷21.75×200%
測算加班費的數量不可小于員工所屬職位勞動所得的薪水酬勞。假如小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規范,則以當地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規范做為數量。
一般狀況下,每一年十一國慶基本上全是放假了7天,而且大部分也是集中化在10月2號-花了7天時間,特殊情況的,2個傳統節日連體衣的,會出現增加。在這里段期內員工被分配加班加點的,針對加班工資的測算規范很有可能各有不同。在其中一切正常狀況下如果是國家法定假日分配加班加點得話,則加班工資依照3倍測算,而如果補休日分配加班加點得話,那麼這時只有依照2倍測算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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