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拒發年終獎金有效嗎
2021-07-16 15:41
拒發年終獎金有效嗎
在我國法律法規對年終獎金并無特殊規定,假如勞動合同書里、企業管理制度沒有要求年終獎金,員工難以根據法律法規方式要回自身的艱辛錢。盡管年終獎金也算工資組成的一部分,但在審理實踐活動中難以可用“同酬”這一標準。大法官提議員工與用人公司簽署勞動合同書時,最好是將各種獎勵金都予以確立承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薪水理應以貸幣方式按月付款給員工自己。不可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的薪水。
第九十一條 用人公司有以下損害員工合法權利情況之一的,由工作行政機關勒令付款員工的薪水酬勞、經濟補償金,并能夠勒令付款賠償費:
(一)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薪水的;
(二)拒不付款員工增加上班時間薪水酬勞的;
(三)小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規范付款員工薪水的;
(四)消除勞動合同書后,未按照此方法要求給與員工經濟補償金的。
有什么問題必須溝通交流處理,如果針對在其中內容有不太清晰也期待進一步掌握,建議立即尋找在線律師的的協助。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