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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福利過稅失誤:后果與應對措施(員工福利稅務處理不當:風險規避與合規建議)
2024-05-17 11:53
在現實中,不少單位常常把各種補貼(如交通補貼、通訊補貼、誤餐補助等)計入工資薪金總額計算個人所得稅,這是一種常見而又不合法的操作,福利補貼應該看作是企業給職工的額外福利,通常不用計入計稅所得額中,不必扣繳個稅。那么個人應如何防范由此產生的法律風險呢?建議注意以下幾點:
建立相關制度,及時收集、記錄員工的補貼收入及相關情況。尤其是針對這些已經以各種名義發放的福利收入。有制度的約束可以規范公司的管理行為,并且有了補貼入賬的明細清單后即使個稅扣繳有問題也可以以書面的證據來說話,否則有關數額說不清楚就會有說不清的地方。
員工對于單位財務的各類補貼應當知曉,有疑問的應當主動詢問財務部門。當然有些補貼并不屬于單位應當承擔的范圍之內,此時可以要求單位及時發放工資或者與單位協商其他解決方案。如果屬于應當由單位承擔的福利費用而單位沒有發放,或者由于單位操作不當導致自己利益受損時應當及時向稅務部門咨詢或者到勞動仲裁機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后小編認為,員工在拿到工資條或者各類補貼后一定要認真核對,尤其是一些額外的收入不要認為理所當然。尤其是對那些本就應當由個人承擔的款項應當留好相關的發票以便于今后使用或者報稅。
,在企業支付的額外福利補貼中可能會產生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或者住房公積金時個人的部分由誰來承擔的問題,以及根據工資標準和職務的不同額度向個人收取工服押金后該如何納稅的問題。當由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個人繳納保險或住房公積金以及因工作需要向員工收取工服押金時應視為個人所得由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員工對此應當留心并妥善處理相關的證據資料。
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后不少單位可能沒有及時組織學習新政策導致員工的個人所得稅問題上出現了不少麻煩。新個稅法在工資和三項補貼等計稅標準的計算方法上有所變化。有的公司因不了解新的計稅標準,不及時組織培訓,而員工又沒有主動了解和提出的要求時,員工的應稅數額和個稅扣繳就會出現不合理的問題。對于此點公司應當注意新政策的及時傳達并應組織相應的培訓,對于因不合理的扣稅給員工帶來的麻煩應積極地予以溝通和解決。對于稅法相關的新變動和稅收政策的變動都應留心學習并及時應對企業的納稅策略。對于新的規定及優惠政策都要準確理解和應用并根據此對公司的運營作出及時的安排。這不僅僅是法務人員的職責也關系到企業與員工利益的和諧與合理,并能進一步增強公司的稅收風險管理和減少企業潛在的不必要麻煩的發生。因此提醒所有的企業和個人平時都要留心有關稅務政策的動態及時更新稅務信息增強對相關政策的理解并不斷合理利用各種稅收政策避免納稅糾紛的產生或盡量減少由此造成的損失,這將會進一步為企業的健康發展帶來新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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