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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國慶加班費怎么算
2023-06-12 16:05
十一國慶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所示:
1、10月1日-10月3日加班工資不得少于薪水的三倍,由于法律法規公休日分配員工相關工作的,付款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三百的勞動報酬,而10月1日-10月3日為國家法定假日。詳細如下:
(1)日工資(月薪除于21.75)乘于300%乘于加班加點日數;
(2)小時工資(日工資除于8)乘于300%乘于加班加點時數。
2、10月4日-10月7日加班工資不得少于薪水兩倍,由于法律法規休息天分配員工工作中又無法分配調休的,付款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二百的勞動報酬,而10月4日-10月7日即是休息天。詳細如下:
(1)日工資(月薪除于21.75)乘于200%乘于加班加點日數;
(2)小時工資(日工資除于8)乘于200%乘于加班加點時數。
若國慶節加班,用人公司不給加班費,救濟途徑如下所示:
1、員工能夠與企業商議歇息或是先付款加班工資。無法達成共識的,能夠搜集證據,向勞動部門監察組匯報。企業拒不改正的,由勞動局仲裁聯合會向仲裁公司申請支付加班工資。可是應注意,員工到工作監察組投訴公司以前,首先調研了解產品采取的是哪些工資制度,務必搞清楚,并非所有的工資制度全是休息日加班。比如:
推行綜合工時制的,不管員工平時上班多少小時,綜合工時制計算周期里的總上班時間不能超過按標準工時制應工作中的總體上班時間,不可視作加班加點。超過部分,視作法定工作時間,并依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給予付款,均值每個月增加工作時間不能超過36鐘頭。
2、向有關的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仲裁;
3、如果對于法院裁判不服氣,員工能夠向法院提起訴訟。
申請辦理救助必須搜集并保存好你與單位的勞動關系直接證據,及其加班得直接證據。詳細如下:
(1)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系最直觀,最有效直接證據。這兒有一點需要注意,勞動合同書必須要有企業的蓋公章和員工的簽字才有用;
(2)工作證明:企業出示然后由公司蓋章;
(3)離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與工作證明相近;
(4)社保繳納記錄:在實踐中存有授權委托組織交納社保的情況,這樣的情況下社會保障付款記錄就不能成為存有勞動關系直接證據了;
(5)銀行流水賬單:需要由企業的公司帳戶派發,假如是由個人發放,則需要提供進一步的信息內容以證明關聯性;
(6)上崗的有關文件:錄用通知書、入職登記表、薪酬確認書等;
(7)工作牌:蓋上公司的公司章,有些甚至是公司統一印刷的;
(8)打卡簽到文檔:打卡記錄員工簽字,釘釘打卡等系統進行打卡簽到;
(9)工作中任命文件:企業官網/OA上發表的員工入職信息;
(10)擁有自己姓名的公司文件:企業對外宣傳招投標文件、與合作者簽的合同、有關的活動策劃方案和設計等含有自身名稱和公司印章文件;
(11)會議紀要:需有員工姓名的會議紀要;
(12)工作中群聊天記錄:可以表明群是哪個公司的、員工在群內、員工在群里有工作計劃和工作情況匯報記錄。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理應按照下列規范付款高過員工正常上班時間收入的勞動報酬:
(一)分配員工法定工作時間的,付款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勞動報酬;
(二)法定節假日分配員工工作中又無法分配調休的,付款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二百的勞動報酬;
(三)公休日分配員工相關工作的,付款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三百的勞動報酬。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整體中國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元旦節,放假了1天(1月1日);
(二)新春佳節,放假了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時節,放假了1天(陰歷清明節當天);
(四)五一勞動節,放假了1天(5月1日);
(五)端午,放假了1天(陰歷端午節當天);
(六)中秋佳節,放假了1天(陰歷中秋節當天);
(七)十一國慶,放假了3天(10月1日、2日、3日)。
根據本文內容,希望可以解釋您面臨的十一國慶加班費怎么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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