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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售公司高管年收入均達156.六萬元或違反規定
2021-06-18 15:39
依據中國建筑材料自2006年在H股發售至今年度報告中公布的數據信息測算,其發售近六年來已發布的管理層年均值薪酬達156.六萬元,最少薪酬水準是發售當初的34.五萬元,最大水準是2010年的226.五萬元。其發售至今已發布的管理層均值薪酬是2011年A股上市企業平均的3.3倍,國有控股公司高管平均的2.9倍,加工制造業平均的4.0倍。
國家人社部和國資公司等多部委局制訂的《有關進一步標準中間主要負責人薪酬管理方法的實施意見》要求:中央企業管理層年收入限制應不超過上本年度央企在崗職工平均收入的20倍。以2010年中央企業在崗職工平均收入為5.4萬元的20倍測算,中央企業管理層年收入限制應當為108萬余元。中國建筑材料發售六年來已發布的管理層均值薪酬水準超出限制45%。
香港交易所《企業管制守則》和《上市規則》要求,上市企業“須公布執行董事及五名最高薪職位人員的薪酬”,而中國建筑材料在年度報告中并沒有公布最大薪酬的5名人員。此外老總宋志平的薪酬除開在企業上市當初公布過,自此年度報告中都未再發布。中國建筑材料層面得出的表述是宋志平在國資公司領到薪酬,而不是在其出任老總的中國建筑材料領到。
對于此事,國資公司研究所競爭能力發展部科長許保利地產表明,國資公司依據《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具體指導中央企業管理層薪酬派發,但并不會立即向企業管理人員發放工資。
(注:中國建筑材料年度報告中有一些管理層薪酬數據信息沒有公布,該文中的中國建筑材料管理層薪酬水準是依據其年度報告中早已公布的管理層薪酬測算個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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