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法定婚假碰到法定節假日能否延期
2022-10-10 16:04
朱某為某企業員工,方案在今年的五一節完婚,從4月26日逐漸休婚假。因為朱某與愛人都是屬于晚婚晚育,按照該企業要求,法定婚假為3天,晚婚晚育的提高14天。因為朱某休婚假期內趕在“五一”法定節假日,他是否將法定婚假延期一天呢?
分析:有關員工的假期可分為:法律規定假期日11天;根據客戶生產經營狀況統籌安排的帶薪年休假5至15天;法律規定婚喪假、生育假;探親假、工傷假等。這種假期全是我國明文規定的,能夠稱之為法律規定假期。除此之外,員工假期也包括公假日、病事假、病假。在那么多的假期中,什么可以相互抵沖,是解決這個問題的前提條件。
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3條規定,國家法定假期日、歇息日不計算年假的假日。此外,《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6條的規定:“員工依規享有的探親假、婚喪假、生育假等國家規定假日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內不計算年假假日?!钡ǘɑ榧倨趦扰龅椒梢幎倨谌帐遣皇莿毡匮悠?,在我國沒有明確法律法規、法規規定。在實踐中,一般這樣的操作:法定婚假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是法律規定假期日的,2個假理應連在一起休;但法定婚假期內遇到法律規定假期的,法定婚假理應包含法律規定假期,不應給予延期;同時也是包括公假日的。主要是因為,法定婚假都是基于員工申請來休的,員工徹底最好提前申請辦理或推遲申請辦理,那樣就能實現法定婚假與法律規定假期日一起休的效果。如朱某明確提出將法定婚假延期一天的規定,企業可以拒絕。(高原地區)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