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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教育期內薪水福利工資待遇是怎么樣的
2022-10-08 14:45
收容教育期內薪水福利工資待遇是怎么樣的
小編為您安排了2個有關政策,主要內容如下所示。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監察部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人社部發〔2012〕69號
各省市、自治州、市轄區黨委組織部、政府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監察廳(局),新疆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監察局,中間和國家機關中央部委,各群眾團體黨員干部(人事部門)單位,國務院令各相關部門監察局,監察部門各駐派監察局、監察專員公司辦公室:
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現將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人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部門、刑事處分薪資待遇解決相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人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部門、刑事處分的薪資待遇解決
(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人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拘、拘捕期內,停發工資工資待遇,按自己原標準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用,不計算參加工作時間。經核查核查,公安部門撒案或老百姓檢察院不起訴或法院宣告無罪、免于刑事處分,沒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教、治安拘留,且未受處分的,修復薪資待遇,減發薪水給予補領,被采取強制措施期內測算參加工作時間。
(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人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捕在逃的,停發工資工資待遇。
(三)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教、治安拘留期內,未被辭退的,停發工資工資待遇,按自己原標準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用,不計算參加工作時間。期滿的薪資待遇,依據所受處分相對應明確。
(四)事業單位人員(行政單位任職的除外)和機關工人被判有期徒刑之上刑事處分,處分決定行政機關并未做出開除處分所決定的,從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撤銷原薪資待遇。被判處管制、拘留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內,如企業未給與開除處分的,停發工資工資待遇,不計算參加工作時間。當在拘留被宣告緩刑期內準備了臨時工作的,按自己標準工資的60%計發生活費用。期滿的薪資待遇,依據所受處分相對應明確。
政府部門任職的事業單位人員遭受刑事處分,處分決定行政機關并未做出開除處分所決定的,從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撤銷原薪資待遇。
(五)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人遭受刑事處分,經重審宣告無罪或免于刑事處分,原開除處分確定被吊銷,不會再給予處分的,從處罰更改的次月起修復薪資待遇。原判期內和刑罰執行結束至開除處分確定被吊銷期內,被不發薪水由所在單位補領。做到國家規定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原判期內和刑罰執行結束至開除處分確定被吊銷期內測算參加工作時間。
(六)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人遭受刑事處分,經重審宣告無罪或免于刑事處分,原開除處分確定被更改的,依據變更后的處罰相對應明確薪資待遇,從處罰更改的次月起實行。原判期內和刑罰執行結束至開除處分確定被變動期內,被多減發薪水由所在單位補領。做到國家規定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原判期內和刑罰執行結束至開除處分確定被變動期內測算參加工作時間。
二、事業單位人員和行政機關工人退休卻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部門、刑事處分的退休金工資待遇解決
(一)事業單位人員和行政機關工人退休后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拘、拘捕期內,不發退休金工資待遇,按自己基本上退休金的75%計發生活費用。經核查核查,公安部門撒案或老百姓檢察院不起訴或法院宣告無罪、免于刑事處分,沒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教、治安拘留,且未被追責違法亂紀的責任,修復退休金工資待遇,減發的退休金給予補領。
(二)事業單位人員和行政機關工人退休后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捕在逃的,不發退休金工資待遇。
(三)事業單位人員和行政機關工人退休后被行政拘留期內,不發退休金工資待遇,按自己原基本上退休金的75%計發生活費用。期滿,按2%減少基本上退休金。將來我國調節退休金時,不會受到原處罰危害。
(四)事業單位人員和行政機關工人退休卻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教期內,不發退休金工資待遇,按自己原基本上退休金的75%計發生活費用。期滿,按12%減少基本上退休金,補助按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明確。將來我國調節退休金時,按照原實行退休工資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高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規定執行。
(五)事業單位人員和行政機關工人退休卻被判處管制、拘留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內,不發退休金工資待遇,按自己原基本上退休金的60%計發生活費用。刑罰執行結束或緩刑考驗期滿不會再實行原判酷刑的,按12%減少基本上退休金,補助按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明確。將來我國調節退休金時,按照原實行退休工資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高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人員和行政機關工人退休后被判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內,不發退休金工資待遇,按自己原基本上退休金的60%計發生活費用。緩刑考驗期滿不會再實行原判酷刑的,按40%減少基本上退休金,補助按最少職務層次(技術等級)明確,將來我國調節退休金時,按最少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規定執行。
(六)事業單位人員和行政機關工人退休后被判有期徒刑(沒有被宣告緩刑的)之上酷刑的,從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撤銷原退休金工資待遇。刑罰執行完成后的侍遇,將原發送給退休金的部門酌情考慮。
(七)事業單位人員和行政機關工人退休后遭受刑事處分,經重審宣告無罪或免于刑事處分,并且不追責違法亂紀的責任,從重審宣告無罪或免于刑事處分的次月起修復退休金工資待遇。原判期內和刑罰執行結束至重審宣告無罪或免于刑事處分期內,被停辦的退休金由所在單位補領。
(八)事業單位人員和行政機關工人退休后遭受刑事處分,經重審宣告無罪或免于刑事處分,但是被追責違法亂紀的責任,依據要給予的處罰相對應明確退休金工資待遇,從核查結果所作出的次月起實行。原判期內和刑罰執行結束至做出核查結果過程中,被多減發的退休金由所在單位補領。
(九)事業單位人員和行政機關工人退休卻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部門、刑事處分的,如已參與社會養老保險并按照社會養老保險相關規定計發養老退休金,其工資待遇處理方法按國家相關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別的相關規定。
本通知自2012年9月1日起實行。原來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標準。
本通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與中組部、監察部門負責解釋。
中共中央組織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門、國家公務員局
關于公務員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部門刑事處分薪資待遇解決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人社部發〔2010〕104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公務員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部門、刑事處分薪資待遇解決相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公務員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部門、刑事處分的薪資待遇解決
(一)公務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拘、拘捕期內,停發工資工資待遇,按自己原標準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用,不計算參加工作時間。經核查核查,公安部門撒案或老百姓檢察院不起訴或法院宣告無罪、免于刑事處分,沒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教、治安拘留,且未受處分的,修復薪資待遇,減發薪水給予補領,被采取強制措施期內測算參加工作時間。
(二)公務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捕在逃的,停發工資工資待遇。
(三)公務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教和治安拘留期內,未被辭退的,停發工資工資待遇,按自己原標準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用,不計算參加工作時間。期滿的薪資待遇,依據所受處分相對應明確。
(四)公務員遭受刑事處分,處分決定行政機關并未做出開除處分所決定的,從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撤銷原薪資待遇。
(五)公務員遭受刑事處分,經重審宣告無罪或免于刑事處分,原開除處分確定被吊銷,不會再給予處分的,從處罰更改的次月起修復薪資待遇。原判期內和刑罰執行結束至開除處分確定被吊銷期內,被不發薪水由所在單位補領。做到國家規定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原判期內和刑罰執行結束至開除處分確定被吊銷期內測算參加工作時間。
(六)公務員遭受刑事處分,經重審宣告無罪或免于刑事處分,原開除處分確定被更改的,依據變更后的處罰相對應明確薪資待遇,從處罰更改的次月起實行。原判期內和刑罰執行結束至開除處分確定被變動期內,被多減發薪水由所在單位補領。做到國家規定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原判期內和刑罰執行結束至開除處分確定被變動期內測算參加工作時間。
二、退休干部卻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部門、刑事處分的退休金工資待遇解決
(一)退休干部后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拘、拘捕期內,不發退休金工資待遇,按自己原基本上退休金的75%計發生活費用。經核查核查,公安部門撒案或老百姓檢察院不起訴或法院宣告無罪、免于刑事處分,沒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教、治安拘留,且未被追責政紀的責任,修復退休金工資待遇,減發的退休金給予補領。
(二)退休干部后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捕在逃的,不發退休金工資待遇。
(三)退休干部后被行政拘留期內,不發退休金工資待遇,按自己原基本上退休金的75%計發生活費用。期滿,按2%減少基本上退休金。將來我國調節退休金時,不會受到原處罰危害。
(四)退休干部卻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教期內,不發退休金工資待遇,按自己原基本上退休金的75%計發生活費用。期滿,按12%減少基本上退休金,補助按減少一個職務層次明確。將來我國調節退休金時,按減低后職務層次的規定執行。
(五)退休干部卻被判處管制、拘留或拘役被宣告緩刑、刑期被宣告緩刑期內,不發退休金工資待遇,按自己原基本上退休金的60%計發生活費用。刑罰執行結束或緩刑考驗期滿不會再實行原判酷刑的,按40%減少基本上退休金,補助按科員明確。將來我國調節退休金時,按公務員的規定執行。
(六)退休干部后被判有期徒刑之上酷刑的,從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撤銷原退休金工資待遇。刑罰執行完成后的侍遇,將原發送給退休金的部門酌情考慮。
(七)退休干部后遭受刑事處分,經重審宣告無罪或免于刑事處分,并且不追責政紀的責任,從重審宣告無罪或免于刑事處分的次月起修復退休金工資待遇。原判期內和刑罰執行結束至重審宣告無罪或免于刑事處分期內,被停辦的退休金由所在單位補領。
(八)退休干部后遭受刑事處分,經重審宣告無罪或免于刑事處分,但是被追責政紀的責任,依據要給予的處罰相對應明確退休金工資待遇,從核查結果所作出的次月起實行。原判期內和刑罰執行結束至做出核查結果過程中,被多減發的退休金由所在單位補領。
三、別的相關規定
(一)參照公務員法
的管理行政機關(企業)工作員,參考本通知實行。
(二)本通知自發性文之日起實行。以往有關文件要求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標準。
本通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與中組部、監察部門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關于小編為您精心準備的相關法律知識,如果你也有難題,建議向資詢知名律師。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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