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最多休45天引發熱議 專家稱舊規不適合新動向
2022-08-22 16:30
“探親假”最多可休45天!一個話題造成群眾強烈反響:新聞媒體隨機調查表明,有90%之上被訪者不知道有探親假。但是,今天上午一些接納羊城晚報記者報道的廣州市勞動局專家指出,相關法規現階段的確合理,但是現在各種情況轉變,執行起來非常繁雜。原要求實際上限定多多的據一些新聞報道,1981年施行的《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仍合理,員工看望配偶的,一年給與一方探親假一次,暑假為30天;單身員工看望爸爸媽媽,正常情況下每一年給假一次,暑假為20天;如果是因為工作需求,本公司當初不可以給與假日,或是員工自行2年探親訪友一次,能夠2年給假一次,假日為45天;已經結婚員工看望爸媽的,每4年給假一次,暑假為20天。探親訪友來回車費由所在單位壓力。從此,羊城晚報記者報道了廣州市勞動局權威專家。相關專家指出,該要求現階段確合理,其實其覆蓋面積比較窄,能享受這種“探親假”職工至少必須三個條件:一是必須是在國家行政機關、群眾團體和集體所有制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二是同另一半不住在一起,同父親和母親也不住在一起;三是不可以運用公休假日團圓的。探親假也要考慮到部門的工作計劃,并不是本人想休就休。幾十年前舊規與實際不符相關權威專家直言,多年以來在我國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休息休假規章制度逐步完善,道路運輸標準持續改善,上述規定顯而易見不可以融入現今新動向。例如,只確定了行政事業單位、集體所有制公司的“固定工”有探親假,如今大量私營、外資公司員工如何休?再比如,以往一個星期只有休一天,更沒有十一黃金周假期,如今全年度都是有雙休日日,還有一些七天、三天假期,員工團圓的好機會大大增加。“交通狀況轉變也有所影響。”專家建議,按照規定要享有“探親假”一個必備條件是“不可以運用公休假日團圓”,一般是“指不可以運用公休假日在家里定居一夜和歇息大半個大白天。實際把握由各市區、縣人民政府依據路途近遠、交通狀況作出規定”。以往汽車時速才40千米,如果有條件坐飛機的越來越少。而如今,武廣高鐵時速可達350千米,好多地方乘飛機也便于,這樣的事情又該怎么休?這種新動向,令原先的規定執行下去非常繁雜。今天上午,一些媒體采訪的市民還表示,如今找份工都不容易,哪兒敢隨意向企業明確提出連休45天?這類幾十年前的相關規定期待能盡快依據新動向進行健全,并能真正貫徹落實,不必又成“畫大餅”。馬漢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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