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帶薪年假“法律維權檢舉為零”都是檢舉
2022-08-02 16:22
日前,國務院令一紙《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將帶薪年休假規章制度又推到了“輿論旋渦”。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相關帶薪年休假應休未休而要求賠償的很少有獨立需求,僅占到勞務報酬類訴訟案中的5%弱。與此同時,從此舉報人也幾乎為零。
帶薪年假原是法律法規授予職工的基本上利益,但現實是,應對利益被侵犯,有關法律維權檢舉幾乎為零。這說明了什么,回答盡人皆知。誰能忽視自已的合法權利?利益損傷,自然都要法律維權。但是,當檢舉換回來的結果是丟棄工作,誰還會傻到“為了能一只雞,丟棄一頭牛”?人不容易天生就有弱小心理狀態,反而是實際把人逼上了墻腳,迫不得已選擇做“綠里奇跡”。
事實是,大家的監管基本上還停留在“民不告,官不究”的處于被動稽查邏輯思維層面上。從這個層面說,“帶薪年假”法律維權檢舉為零,也是對勞動監察部門“公司辦公室管控”的無音檢舉。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