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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怎么計算晚間加班工資
2022-07-29 15:49
應怎么計算晚間加班工資
您好,我就是物業管理維修中心的設備維修工 我想問下有關夜里值班的難題,我一個月歇息是6天調休。我一個月夜里值勤大部分都是6-7天輪換制 但是我們夜里值班費是10元第二天繼續上班,我一個月工資是1200 100元績效考核考試成績。夜里值班的值班費是不是該給10元,夜里值班費是怎么算的?
解釋:
<<有關員工全年度月均值上班時間和薪水換算問題的通知>>精神實質,小時工資應是月薪資收入÷月計薪日數,即小時工資:月薪資收入÷(月計薪日數×8鐘頭),月計薪日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假如單位是那樣來確定小時工資得話,那便是工資支付暫行要求合理的. <<工資支付暫行要求>>:(一)公司單位依規分配勞動者在日法律規定標準工作時間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依照不少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員工自己鐘頭工資待遇的150%結算員工薪水;(二)公司單位依規分配勞動者在歇息日工作中,又很不可以分配調休的,依照不少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員工自己日或鐘頭工資待遇的200%結算員工薪水。
有關職工待遇的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員工每日上班時間不得超過8h、均值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資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推行計件工作的員工,用人公司應當根據此方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資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記件酬勞規范。
第三十八條 用人公司理應確保員工一周最少歇息1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應生產制造特性不可以推行此方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準許,能夠推行其他工作和歇息方法。
第四十條 用人公司在以下節日期內應當依法分配員工假期:
(一)元旦節;
(二)新春佳節;
(三)五一國際勞動節;
(四)十一國慶;
(五)法律法規、法規規定的其他假期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公司因為生產運營必須,經與公會和員工協商后能夠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能超過1鐘頭;因特殊原因必須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能超過3鐘頭,可是每月不能超過36鐘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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