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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控股企業有法律責任嗎
2022-07-26 16:14
一、欠薪控股企業有法律責任嗎
欠薪的義務由用人公司擔負,假如子公司拖欠工資的,分公司具有法人資格,控股企業不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勞務報酬】公司單位理應按照工作合同規定和國家規定,向員工立即全額付款勞務報酬。
用人公司托欠或是未足量付款勞務報酬的,職工能夠依規向本地法院申請支付令,法院應該依規傳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子公司與分公司】企業能夠注冊分公司。注冊分公司,理應向企業登記部門辦理備案,領取營業執照。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法律責任由企業負責。
企業能夠設立子公司,分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規單獨承擔民事責任。
二、公司拖欠工資如何質證
在工資拖欠案子中,員工只要取證證實其已執行工作責任就可以,而對用人公司沒付薪水的客觀事實不辜負證明責任。用人公司務必書面形式紀錄付款員工薪水的金額、時長、領到者的名字及其簽名,并儲存2年之上備查簿。
這說明,用人公司有責任儲存已支付工資的直接證據,而員工一般不太可能把握未支付工資的直接證據,在員工明確提出已執行工作責任的直接證據并明確提出追償欠薪的觀點時,倘若用人公司不可以質證證實已支付工資,就應該確認未支付工資的真相并適用員工的觀點。
根據以上剖析了解,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用人公司托欠或是未足量付款勞務報酬的,托欠勞務報酬的義務由用人公司擔負。因此子公司拖欠工資的前提下,分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單獨運營的,控股企業不承擔責任。必要時法律法規層面的協助,閱讀者能夠到開展資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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