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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職處罰通報
2022-06-17 16:47
員工不休假而缺課此謂曠職,看待曠職的員工,企業(yè)一般的正確處理是扣工資,但是假如曠職比較嚴重得話,企業(yè)可以懲罰或是辭退員工,下邊為您講述的便是員工曠職懲罰的通知單樣本。
有關XX朋友曠職處罰通告
茲有我廠員工XXX,男,今年已經(jīng)XX歲,系XX生產(chǎn)車間XX技術工種。
該同志自XX年XX月XX日到XX年XX月XX日持續(xù)曠職XX日,廠辦多次通告拒不上廠簽到,其個人行為違背了我廠XX要求,屬于明顯的違法行為,為嚴肅認真廠紀,從即日起給與XX朋友XX處罰。
特此通知
XXX廠辦
XX年XX月XX日
有關法律咨詢服務:
企業(yè)有一位員工常常曠職,大家為他好幾回機遇了,但是都不見他糾正,惦記著辭退他,但是又怕不符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不可以辭退,請問一下曠職幾日可以辭退呢?
律師解答:
勞動合同法有關曠職幾日可以辭退的問題沒有清晰的要求。每一個企業(yè)不一樣的要求,一般是三天。你們企業(yè)應當事前就會有自已的管理制度,依照里邊的詳細要求來懲罰。
勞動合同解除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詳細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員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第三十七條 員工提早三十日以書面通告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員工在試崗內(nèi)提早三日通告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一)未依照勞作合同約定給予安全生產(chǎn)或是工作標準的;
(二)未按時全額付款勞務報酬的;
(三)未依規(guī)為員工交納社會保險金的;
(四)用人單位的工作制度違背法律法規(guī)、政策法規(guī)的要求,危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此方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況導致工作無效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要求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系的其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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